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着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

中宣部公安部等部门合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
2001-03-03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王雷鸣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(记者王雷鸣)中宣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电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工作,普及消防知识,着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,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
通知指出,近年来,我国的消防工作有了很大发展。同时,在新的形势下,消防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、新问题,特别是一些公民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,消防知识缺乏,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,重特大恶性火灾时有发生。

通知要求各级宣传、公安、广电部门要相互配合,密切合作,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消防宣传工作。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大众传媒覆盖面广、收看(视)、收听率高的特点,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要有专门的时间、固定的栏目,保证一定的数量。消防宣传既要形式多样,内容丰富,又要突出重点,注重实效。要采取多种形式,把消防法的宣传覆盖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,使全社会都了解消防法的内容,明白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,各负其责,自觉维护消防安全。要采取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、生动直观的形式,广泛宣传和普及消防科学知识和基本常识,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、灭火和逃生自救的能力。

通知指出,要抓住社会和群众关注的消防热点、焦点问题,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、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曝光,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,达到教育和警示效果。对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、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,要加大宣传力度,从正面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规,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。要根据不同地区、不同季节的火灾特点以及重大活动、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需要,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。每年的11月9日“消防日”期间,各地要集中开展富有实效的消防宣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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